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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准则、谈廉政、做廉官”主题教育活动体会
日期:[2011/8/16] 作者:[北翼集团] 阅读数:

储运公司党支部书记  陈永麟

  廉洁从政,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我们党的“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事业的成败,直接关系人心的向背。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实施,是党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廉政准则》《从业规定》将许多以前处于道德范畴的不良行为界定为党员不可逾越的准则和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我们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反腐创廉工作具有深远影响。本人通过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从业规定》后受益匪浅,主要体会是:
  要对照《准则》、《规定》,做到身体力行。《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它涵盖了权力行使过程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因此,我们必须把《准则》、《规定》熟记于心,全面、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起自身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要认真对照《准则》、《规定》的要求,自觉践行,做到身体力行、令行禁止。要将《准则》、《规定》的精神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贯彻到廉洁从业的全过程。
  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正确用权。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是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的有效抓手。对领导干部来说,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加强个人党性修养的主要途径,是提升反腐倡廉能力的有效约束。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把来自方方面面的批评和监督,看做是对自己的一种警戒、一面镜子。要从不习惯接受监督转变到顺理成章接受监督上来,从不愿意接受监督转变到自觉自愿接受监督上来,从不适应被监督转变到被监督与自己密切相关、非接受监督不可上来。把习惯于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作为领导干部的一种修养、一种气度。
  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做到拒腐防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些腐败思想文化对我们党员干部的侵蚀也在不断加剧,它具有侵蚀手段多样、侵蚀渠道繁多、功利色彩浓厚、腐蚀程度深等特点,只要你稍一动心,就有可能一步步走向深渊。因此,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经常用《准则》、《规定》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常修为官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要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要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学习包括《准则》、《规定》在内的新知识、新事物,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知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思想上时刻保持清醒,政治上时刻保持警惕。
  二是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正确看待领导和群众的评价,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工作;树立正确名利观,理性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图虚名,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三是严于律已,珍视自身形象。具体做到:树立以俭为荣、以奢为耻的观念;带头廉洁自律,凡是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禁止别人去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怀奉献之心,除非份之念,做到不贪他人之功、不追不实之名、不逐不义之利,自觉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老老实实、清清白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