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店公司党支部书记 严良 根据宝供销办[2011]33号《关于开展“学准则、谈廉政、做廉官”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我们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认真学习了文件,推进了企业开展反腐倡廉活动和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进一步强化廉洁从业意识,只有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才能把握好方向,企业的发展才能得到保证。 学习后感受到,《廉政准则》富有很强的操作性。在一定意义上说反腐倡廉是思想教育问题,但也需要有具体的法规来约束。以前我们党员干部也看过很多廉政宣传和警示教育录像片和其他资料,尽管在反腐倡廉方向花了很大的气力,也有一些法规,但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一部全面具体明确的法规,致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滑向腐败的深渊。这次颁布的《廉政从政准则》,应该说弥补了这一缺憾。该准则的规定对各方面的违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界定。规定之具体,范围之广泛,针对性之强,超过十三年前的《廉政准则》(试行)和相关个性化专门化的规定,这个准则无疑是一部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的法规。 这次《廉政准则》的颁布,是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好契机,我们必须把握和熟知牢记哪些“不可为”,不让自己不知不觉的违规。我认为党员干部必须常怀“三颗心”,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使《廉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 一是对《廉政准则》要常怀“修正心”。 二是对权力要常怀“无量心”。 三是对诱惑要常怀“菩提心”。 我们要不断地修正自己的思想行为,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的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已光荣;错误的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怒,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有“菩提心”的人民公仆。 结合企业的实际,学习《廉政准则》,首先要以“学准则、谈廉政、做廉官”为主题,学习落实要有三个带头,班子成员要带头,党员干部要带头,主要负责要带头,要延伸到每个部室和每个工作人员之中,在我们的物业经营管理中要把《准则》中规定的要求弄清记牢,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要求。 《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要在学习中对照检查“八项禁止”和“52个不准”,在本公司各部门执行的情况,发现问题和不足的要主动及时纠正,要把落实《廉政准则》与建立健全制度结合,从源头上加强治理,要对照准则规定,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梳理修订,对不符合准则要求的要及时按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要和当前工作落实结合,严格按区总社党委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有关各项工作规范,程序和各项廉政监督措施,确保廉洁目标实现,切实把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因此,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我们每一名领导干部要有一个用心学,真心学的问题,自我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偏离“52个不准”的苗头,在自己履职过程中,在自己的生活中,是不是把“52个不准”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和信任;珍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不论在八小时工作之内,还是在八小时工作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在生活圈和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时刻记住法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谈泊之心对“位”,以知是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遵纪守法。特别是我们这些年轻的干部,更要时刻牢记《廉政准则》,要恪守“廉洁”二字,常怀经已之心,常思食欲之窑,解放思想,参与发展,时刻以《廉政准则》要求对照检查,确保企业经济健康发展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