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志云同志现任罗店公司副经理,主要分管租金的收入及网点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安全管理,在工作岗位上,始终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大局为重,严于律己,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公司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恪尽职守,把好合同签订关 资产出租收益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合同签订是企业效益增长的主要途径,为做好这项工作, 他严格把关,在签约谈判前期到网点进行市场调研,了解网点同地段的租赁价格,做到心中有数,签约谈判时掌握主动。2013年完成签订合同28份,租金增涨31.56万元。 二、创新攻坚,处置历史遗留问题 他坚决贯彻区总社相关要求,坚持原则,不畏个别租赁户的威逼利诱,收回了罗店和罗泾地区二处转私的退休人员网点,并以市场竞标的方式进行招商,不但为企业创收增加了租金,而且为公司解决转私人员退休后长期占用网点的难题取得突破口。 三、预防为主、 抓好安全工作 他时刻把安全工作挂在心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好每月的检查工作,坚持检查不走过场、重点对象不留死角,不规范情况立即整改,并且随时跟进整改落实,2013年做到安全无事故。 黄志云同志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创新的工作思路,为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贡献出了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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