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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总社与中交上航局签订“月浦养老院”合作运营协议
日期:[2018/1/12] 作者:[宝山供销] 阅读数:
  继上月26日上海市宝山区供销合作总社与月浦镇人民政府就月浦养老院委托举办事宜已经达成协议后。1月10日,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上海市宝山区供销合作总社在中交上航局总部隆重举行 “月浦养老院”合作运营签约仪式。
  宝山区国资委副主任赵瑞平,宝山区月浦镇镇长王建、副镇长张刚,上航局副总经理曹湘喜,宝山区供销合作总社主任王心雄、副主任归红华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区总社主任王心雄、航道医院院长李小青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月浦养老院合作运营协议》。
 
  根据合作运营协议,区总社将侧重发挥自身在市场化资产经营和企业管理方面所积累的丰富经验,中交上航局则凭借其在养老院运营专业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所具备的较强实力,以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为基本原则,合作运行月浦镇政府按照民政部门的要求和标准,以政策扶持所建设的、以服务当地基本养老需求为主所设立的公办保基本型养老院,提供专业、舒适的养老服务,为本地区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提供保障。
(区总社办公室撰稿)